版本:1.1.3
大小:7.3 MB系统:Android
类别:办公财务时间:2023-04-18 16:09
专门为杭州地区打造的税务软件
杭州税务手机版是一款专门为杭州地区打造的税务软件,预约办税、增值税小规模申报、发票验旧和领用、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代开、发票真伪查询、优惠备案、税务登记查询、个体户定额信息查询等一系列快捷办税功能和服务。
1、纳税人跨县(区)迁出(管辖权变更)
业务描述:纳税人因住所、经营地变动涉及改变税务机关的,向原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办理迁出。
政策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〔2002〕第362号)第十五条; 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〈税务登记管理办法〉的决定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); 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1号)。
报送资料:(1)(A01013)《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》。 (2)税务登记证及副本。 (3)(A02009)《发票领用簿》及未验旧、未使用发票。 (4)住所、经营地点变动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。 (5)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增值税纳税人应提供金税盘、税控盘和报税盘,或者提供金税卡和IC卡。 (6)其他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。
基本流程: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,有特殊情况的流转办结
办理时限/地点纳税人跨县(区)迁出的,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、注销登记前,或者住所、经营地点变动前办理跨县(区)迁出事项。
各市(县、区)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
2、《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》缴销
业务描述:纳税人在《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》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,持《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》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缴销手续。
政策依据: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〈税务登记管理办法〉的决定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); 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》(2011年第21号)。 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<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>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》(税总发〔2016〕106号)
报送资料:(1)原开具的(A05008)《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》。 (2)在经营地已缴纳税款的,还应提供相关完税证明。
基本流程:窗口当场办结
办理时限/地点:外出经营企业在其经营活动结束后,须在10日内办理《外出经管活动税收管理证明》的核销手续。
各市(县、区)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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